金管會昨(9)日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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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及保險經紀人公司10月底前可以承作網路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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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金管會核准十家保代及保經業者試辦網路投保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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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家已開辦網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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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八月保費收入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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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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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超過去年全年保費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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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萬元。據保險局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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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0月核准試辦以來,目前已准核十家保經代開辦業務,包括錠嵂、台名、公勝三家保經公司及玉山、中信、國泰世華、華南、台新、台北富邦六家銀行的保代部,及和安保代共十家。除了北富銀及台新銀保代部外,其他都已開辦網路投保。 今年4月25日金管會公布增訂保險法第163條之1,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經主管機關許可,得配合保險業電子商務辦理相關業務,並得以電子系統執行業務。昨天金管會發布辦法草案計18條,預計10月底前正式發布施行。「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草案有五大重點,包括一、 明定保經代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具備之資格條件及採自動化系統簽署相關作業。第二為提升保經代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服務效能,開放已與保險公司建立網路投保業務的保經代公司,可辦理網路保險服務。第三為保經代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或網路保險服務,應提供客戶網路或親臨保經代公司辦理註冊及身分驗證作業。四為保經代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依規定辦理抽樣電話訪問以確認投保,及差異化管理之獎懲方式。第五為保經代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應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自行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