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買房登記在兒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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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打算出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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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判決陳的兒子要歸還房產。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陳姓男子買房登記在兒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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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兒子將家具全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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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貼出售屋廣告;陳請求移轉所有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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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出庭卻稱「父母說過百年之後,房產就是我的。」堅持房產是贈與,拒絕移轉。新北地院判決陳的兒子要歸還房產。陳姓男子提訴訟指出,二○○九年他購買新北市三重區一間社區大樓七樓供兒子居住,借名登記在兒子名下,費用都是他繳納,權狀也由他保管;兒子後來經商失敗及離婚,竟向地政事務所謊稱權狀遺失,辦理補發。他看到房屋門口有售屋廣告單才知兒子要賣房,請求終止借名登記,移轉房產所有權。陳的兒子出庭辯稱,從未與父親約定借名登記契約,是父母承諾贈與給他,讓他求學歸國後結婚生子、成家立業,他當然有權申請補發權狀;父親是「自願」繳納貸款、房屋稅,他也曾繳納過水費,非所有開銷都是父親負擔。他還說,父親曾說過要賣房子就去賣,有錄音為證,也說過百年之後,房子就是他的,這些都代表已將房產贈與;拒絕移轉房產。法院認定,房子從挑選到付款,都是陳姓男子與妻子一起進行,陳的兒子當時在日本讀書,只有簽約時才出面;陳發現兒子要賣屋,且家具被以數十萬元價格賤賣,才對兒子說出「若你要賣讓你去賣」氣話。至於陳的兒子稱父母說百年之後,房產就是他的,陳母也承認說過這些話,但法官認為父母還健在,死因贈與難認已生效,判決陳與兒子的借名登記契約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