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律師徐承蔭表示,
網路代銷
,地檢署這樣的作業,
網路行銷顧問
,主因在於「偵查不公開原則」,
戚風蛋糕
,現行實務運作,
FB粉絲團經營
,他認為在被告傳票上記載涉嫌的犯罪事實,
客製化網站
,有助於被告的答辯,
喜餅推薦
,無礙於偵查不公開原則,
台中網路公司
,更得以保障被告的訴訟防禦權。
徐承蔭表示,如果偵查中的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可能被通緝。但通緝書,有無記載「被告涉嫌的犯罪事實」?如果有,為何被告傳票上不記載依涉嫌的犯罪事實?
他認為在保障被告訴訟防禦權與踐行偵查不公開原則之間,被告傳票上記載涉嫌之犯罪事實,確實有助於被告的答辯,也無礙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更得以保障被告的訴訟防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