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官員今天表態,
,若移交史諾登,
,要按香港法律。 港府律政司長袁國強今天表示,
,對於任何國家提出的移交要求,
,都需根據本港的法律去處理,
,任何移交個案都是一樣,不會有任何例外。 袁國強表示,若美國要求引渡洩密者史諾登,香港會按照一貫合法和公平的機制處理。若啟動引渡罪犯的機制,香港會按第503章中的逃犯條例,將會一如以往按此處理。 至於史諾登的個案,袁國強並無回應,美國有無提出移交處理。,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