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住戶燒炭破門 大樓管委會總幹事免賠

大樓管委會蔡姓總幹事接獲住戶通報,

百菇泡菜

,13樓有火光,

網路行銷顧問

,蔡敲門沒人應,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因聞到疑似煙味,

年菜預訂

,馬上報警會同里長及鎖匠破門,

網路代銷公司

,發現柯姓住戶沒事。柯控告總幹事損害他的家宅隱私權、居住安寧權、人格權與財產權,求償包括門鎖修復費和精神慰撫金共12萬元,法官判決免賠。
柯姓住戶向法官說,99年5月31日晚上9點多,總幹事向警方謊報,他在家燒炭自殺,再放任社區主委找鎖匠破壞他家大門門鎖,強行入內,總幹事的行為已構成侵權,包括損害他行動與意志的自由權、家宅之隱私權、居住安寧之人格權及財產權。
總幹事說,當晚有一名中年婦人跑到管理室,通報柯姓住戶房子有火光,他到樓上查看,敲門無人回應,並到頂樓排煙孔聞到煙味,絕非故意謊報柯姓住戶疑似燒炭自殺,如有謊報,願意接受測謊和法律制裁。
法官認為,總幹事基於社區管理人員、維護全體住戶生命財產安全職責,向主委報告後報警,並無故意或過失。總幹事的報警行為,和鎖匠開鎖結果,並無相當因果關係,因此柯姓住戶向總幹事求償,無理。,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網域申請
FB粉絲團經營
排名系統
排名優化
系統建置
客製化網站
網站優化
便宜網站
台中關鍵字優化
網路行銷達人
台中網路公司
專營FB粉絲團
行銷達人
網頁設計
網路代銷
台中行銷達人
SEO
社群行銷達人
主機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