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新移民留退路 歸化後再放棄母國國籍

中華民國法律從未禁止雙重國籍,

有機溶劑回收

,林書豪可以、王建民兒子可以,

絕緣手套

,即使陸配也在取得身分證後,

豐原美甲教學

,才須遷出大陸原籍。但國籍法卻強迫越南等新移民,

三伏貼

,須先放棄母國國籍才能辦歸化,

刀具櫃

,形同歧視的規定,

T恤

,與政府高喊友善新移民的口號背道而馳。
總統馬英九剛承諾要再放寬陸配取得身分證的時間,

噴霧器

,從六年縮短至四年,聽在其他新移民家庭耳裡格外諷刺;因為和陸配相比,東南亞籍的外配顯然又矮一截。
拿林書豪、王建民之子等境外出生的「無戶籍國民」為例,他們一出生就擁有雙重國籍;連已歸化日本的台灣僑胞,回到國內也能申請恢復我國國籍,也就是說,我國雖是單一國籍制,但除公務員外,並未禁止擁有「雙重國籍」。
既然如此,為何對待東南亞新移民就端出另一套標準?新移民在台人數近五十萬人,面對持續增加的新移民和「新台灣之子」,從「都是一家人」的角度檢視國籍政策,對待這些新移民的條件應可再寬鬆點,即使無法認同他們能擁有雙重國籍,至少也要留個退路,同意他們取得歸化後,再放棄母國國籍。
如此一來,一旦因假結婚或重大犯罪不適合歸化,也能依原國籍遣返,不致落得喪失國籍、護照作廢而有家歸不得,也增加國內治安人口管制負擔。,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FB粉絲團經營
系統建置
網域申請
便宜網站
排名系統
虛擬主機租賃
漸進式排名
網頁設計
關鍵字廣告
自然排序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SEO達人
關鍵字達人
產品代銷
網路行銷
網路行銷顧問
網路代銷公司
排名優化
關鍵字如何操作
台中網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