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與炒作郭美美炫富事件的網路推手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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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涉嫌非法經營案今日宣判一審判決結果。楊獲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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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15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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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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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被告人盧梅明一審獲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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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3萬;爾瑪天仙公司被判罰金50萬;爾瑪互動公司被判罰金20萬元。楊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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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梅明確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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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司均表示回去考慮。
根據北京朝陽法院此前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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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宇案發前是爾瑪天仙法定代表人、爾瑪互動負責人;盧梅是爾瑪天仙、爾瑪互動主管,兩人因涉嫌犯非法經營罪於2013年9月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