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9日公告,
,為配合國家募兵制政策於104年全面實施,
,考量整體募兵制度推動、需用機關役男人力運用的效益、管理成本的負擔、服役役期最低限度,
,與103年及104年常備役體位役男超溢的問題,
,決定增訂相關規定,
,將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未服替代役的役男,依法轉服12天的補充兵役。 內政部修役政署已修正「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預定明年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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