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以錢做前提…夫妻只做3個月

86歲吳姓老翁為找能照顧他生活的伴,電腦打卡系統,5年結了3次婚,電熱墊,與小他35歲的第三任妻子,會員卡,在婚前說好,門禁感應卡,死後可領他的半俸,防褥瘡,但妻子婚後3個月就拋下丈夫,感應卡,回大陸半年,會員卡,老翁訴請離婚判准,門禁管制,半俸不給了。
吳姓老翁因第一任妻子未照顧他,人事考勤資料,離婚收場。第二任妻子另有男友,他則在認識吳姓女子後,與第二任妻子協議離婚。隔天,吳女就迫不及待要求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我們的結婚條件是,女方要負責照顧男方,男方同意死後讓女方領半俸。」吳姓老翁說,去年10月間婚後,他搬到妻子的住處,孰料甚少看到妻子,幾乎都不在家,詢問對方,也只回答去打麻將,甚至還說「我們已結婚,未來我可領到半俸,你不要管我行蹤。」
老翁說,心臟病發作,住進醫院,還要請警察找他的妻子。更扯的是,妻子因大陸母親病危,回大陸探視,也沒告知,且是在他出院後隔天,逕自提領22萬元及拿走他身上的5千元,一去就是半年,辦完母親的喪事仍未立刻回台灣,拖了兩個多月才回來。
吳姓婦人坦承嫁給吳的條件,是未來可領到半俸。但否認丈夫的指控,辯稱有照顧丈夫的三餐,雖然人在大陸,但有請朋友代為照顧,反指丈夫結了好幾次婚,婚前卻不告訴她。
法官認為,妻子雖沒惡意離棄丈夫,但確實未盡照顧丈夫責任,且兩人以領半俸為結婚條件,沒有情愛基礎,已失去婚姻的本質,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漸進式排名
主機代管
網路代銷
購物網站租用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台中操作排名
虛擬主機租賃
系統建置
台中網頁設計
產品代銷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網域申請
自然排序
網頁設計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排名優化
SEO優化
關鍵字廣告
台中行銷達人
關鍵字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