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馬路害死騎士 婦判刑6個月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買東西RSSApp粉絲團我的新聞udn family搜尋時尚汽車NBA台灣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全部願景新聞財經時尚汽車NBA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元氣話題讀書吧讀小說知識庫電子報基金房地產影音售票網外貿網買東西有設計有行旅捷客聯合文學聯經出版世界日報App 即時熱門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時尚汽車購物 重案追緝 意外現場 利字當頭 法律前線 冷暖人間 社會萬象 網搜熱話題 udn / 社會 / 法律前線相關新聞想抽菸…教唆破壞公物 吃官司桃園有條件開放狩獵 警憂執法標準收押、查稅 濫倒業者痛到縮手法拍豪宅3億 另賣耶誕樹「看我腸子」 夫爭產動刀 妻摀腹求助我與歐美聯手破「雪崩」駭客彰投一夕冒垃圾山 警揪藏鏡人初審通過洗錢犯罪 將「擴大沒收」闖馬路害死騎士 婦判刑6個月分享分享分享留言列印A-A+2016-12-02 02:20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基隆報導WhatsApp 來自新竹的陳姓女子去年和家人到基隆海鮮餐廳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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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間結束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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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未走斑馬線直接穿越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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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騎機車載女友的李姓男子閃避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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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撞擊滑至對向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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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頸椎斷裂傷重不治。法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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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擅闖馬路是肇事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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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過失致死罪判6個月徒刑。52歲陳女去年9月晚間和家人在北寧路餐廳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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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7時許結束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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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見丈夫車子停在對面停車場,她沒有走斑馬線,任意穿越馬路。30歲李男騎機車載女友路過,見陳闖馬路閃避不及,機車失控撞倒陳,又倒地滑行至對向車道,撞擊另輛轎車的左前保險桿,現場留下大片血跡。李頭部外傷、頸椎骨折送往醫院急救,到院前失去呼吸心跳,搶救仍宣告不治;女友則肝、肺臟受傷。警方將陳移送法辦,她訊時否認犯行,辯稱她走下柏油路1、2步,想確認有無來車就被撞,「我看我先生車子停在對面,看右邊車子多,還沒看左邊,機車就撞過來」。法院審理,案件經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認為陳橫向穿越道路,未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原因,另陳未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