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姓婦人為了維繫和「大學班對」丈夫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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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原諒丈夫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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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一起參加三個諮商團體;鍾婦上課上到變成諮詢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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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仍提出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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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要學莊周夢蝶、飛蛾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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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自由日子。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吳姓男子自己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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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恣意離婚背離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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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不准「休妻」。
四十歲吳姓男子上大學就對同班的鍾姓女同學傾心,兩人愛情長跑九年後結婚,但未生育子女。吳姓男子指控妻子常偷看他手機簡訊,兩人爭吵時也曾抓傷他,他搬回老家居住,夫妻形同陌路;他接受妻子建議到教會、輔導團體參加諮商課程三年,但關係沒有改善,婚姻名存實亡,訴請離婚。
鍾婦表示,十多年來兩人很恩愛,丈夫指她「偷看手機」根本是抹黑。她說婚後六年丈夫開始深夜不歸、行蹤成謎,丈夫同事好意提醒「他跟公司小女生『關係不正常』」,她質問丈夫時,丈夫說「已經結束了」。
鍾婦說,婚姻關係生變後,她邀丈夫參加諮商團體,她甚至參加到取得某基金會「老師」資格,但丈夫前年卻搬回老家,吵著要離婚,稱「恐懼責任、需要自由」,要像莊周夢蝶、飛蛾撲火,追求自己的快樂。她強調自己很安分,但丈夫始終冷淡。
法官發現,兩人參加諮商課程時仍能分享近況,關係並非沒改善;吳指控妻子偷看簡訊、抓傷人,卻提不出具體證據。法官認定過錯不在女方,縱使兩人已分居,但若同意導致婚姻破裂責任較大的男方離婚請求,將破壞婚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