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蹺家女 惡性重大判1年

餐廳服務生李男在尬舞遊戲網站認識年僅15歲的蹺家少女「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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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少女到旅館發生3次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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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將他判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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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認為李男視少女為洩欲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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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性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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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年。
合議庭查出,李男(23歲)任職餐飲業,與被害人在網路聊天,得知她離家出走,首次與被害人見面未勸告返家,或與家人聯絡,反帶被害人到旅館,連續發生3次性關係,得逞後即離去。
法官認定李男視被害人「小藍」為發洩性欲工具,與兩小無猜、有感情基礎誤嘗禁果有差,惡性重大,戕害少女身心發展,從重判刑1年。
被害人「小藍」與李男發生3次性關係,返家後經媽媽發覺有異,才知女兒遭李男性侵害,報警循線查獲李男,李男坦承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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