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扮演在野法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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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法官、檢察官猶如司法鐵三角。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一般民眾需要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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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透過何種管道找尋適合律師?」司改國是會議委員、Opendata計畫負責人張維志曾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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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民眾可獲得律師市場資訊的公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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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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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律師資訊揭露、收費基準、價格範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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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口袋可能要準備多少錢?」都是民眾需要的基本資訊。律師扮演在野法曹,與法官、檢察官猶如司法鐵三角,但律師市場不透明、懲戒機制不彰,長久以來同樣受法界詬病。司改國是會議對檢察官、法官提出多項改革措施,對律師界的改革相對少見,包括建立律師淘汰機制、收費資訊透明及強制公益服務一定時數等,都未有明確決議,成為本次司改遺珠之憾。張維志指出,要有一個正常的律師市場機制,資訊揭露、避免資訊不對稱是最重要的事情。律師市場應該有一個收費基準、價格範圍供民眾參考;不過,會中代表律師界的委員以尊重律師自律自治及收費隱私為由反對。會中李念祖律師堅持公權力不能要求律師公開收費資訊,他強調,律師不喜歡被用價格標籤化,這牽涉到職業尊嚴問題,律師跟商品不同,不是用價錢賣的,「律師的價值是在於與當事人間的信賴,金錢不是最重要的考量。」此外,司法院與法務部支持仿效國外明定律師每年應提供一定時數的公益服務,有人更提出,基於律師職業壟斷性及公益性,律師每年應提供五十小時的公益服務,違反者應列入懲戒事由。不過,相關提案都遭封殺,目前在立法院關於律師法的修法版本,只有周春米委員提出的版本,將律師未參與法律扶助公益活動,列為懲戒事由,未來能否通過,仍待觀察。不肖律師遭懲戒案例有限,司改總結會重點議題特別提到「落實律師懲戒功能」,但如何落實懲戒詳細方式卻未明定;分組會議只決議,公會應設置獨立於理監事會外的「律師倫理風紀委員會」,受理律師違反倫理風紀案件申訴,成員應有一定比例外部委員。能否強化淘汰機制,仍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