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賠償!一名吳姓男子要去送貨時因違規右轉切入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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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注意到騎機車的薛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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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薛男發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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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他傷勢嚴重、下肢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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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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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刑事部分依業務過失傷害判處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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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法院則判吳男須賠薛男1965萬餘元。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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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在106年9月7日早上7點時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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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駕駛小貨車出發去蘇澳送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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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當天天氣晴朗,路面並無缺陷與障礙物,吳男行經某路口時,未依規定先駛入慢車道,突然從快車道違規右轉,未注意到騎機車正要去上班的薛男,兩車發生碰撞,當時員警到場處理時,吳男也當場承認他是肇事者,自願接受裁判。 薛男因車禍有胸部挫傷併雙側多處肋骨骨折併血氣胸、第5、6胸椎骨折併脊髓損傷、低血容性休克、第6、7、9、10、12胸椎體骨折及第6頸椎第3胸椎棘突骨折,脊隨損傷併下肢癱瘓等重傷害。據了解,吳姓男子與薛姓男子年齡約在30歲,吳男駕駛貨車從事雞肉販賣,薛男則是台大研究所畢業,在宜蘭的科技公司上班。吳男在警詢、檢察官訊問及法院審理時均供承不諱,法院認為,吳男貿然從快車道右轉,違規碰撞薛男的機車,因雙方對賠償金額多寡無共識,未成立和解,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吳男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薛男以醫療、看護、工作損失及勞動力減損等理由,要求賠償1965萬餘元,吳男則是對刑事判決結果及薛男請求賠償金額均無意見,法院判吳男須給付薛男1965萬餘元。宜蘭地方法院。圖/本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