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立法院臨時會仍舊留下許多處理不完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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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待下會期繼續協商討論。 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立法院最近長時間頻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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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是民主政治中「議事杯葛」(filibuster)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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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西方國家議會中長時間的發言或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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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議員與政黨的心智與耐力。美國國會參議院只需議員一個人的長時間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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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癱瘓議事運作;現在的紀錄是24小時1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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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人是後來連任到100歲的參議員塞蒙德(Strom Thurmond),但他中間休息過。真正沒休息丶連厠所都沒上而連續發言21小時多的,就是這次在共和黨提名大會上聲名大噪的克魯茲參議員(Ted Cruz)。兩人都是就議題講到無可再講,塞蒙德就開始唸電話薄及食譜;克魯茲小孩還小,那時已有議場電視轉播,就在小孩就寢前讀兒童故事書。二人所為非但少有非議,且多傳為美談。雖然這種杯葛發言終無法打消爭議法案的最後通過,但議員個人因之聲譽鵠起,以後人人都知道,他所關注的法案最好都讓他三分。國際組織的議事規則多源始自西方議會,我擔任駐日內瓦辦事處長時,年年在世界衛生大會(WHA)中爭取作觀察員,但每次都只能於程序委員會中做一場二對二辯論,以形式上決定是否將我案列入議程。這種辯論我方都只能請兩個擔任WHO會員的友邦代言,中共方面一向由它自己跟巴基斯坦出面應戰。事實上,就是四國各唸各的稿子,沒有相互駁詰,唸完主席裁定不列入議程,全部約半小時,在會期第一天上午就結束,明年再來。我當時就覺得我國雖然沒有贏面,但也未免讓人覺得對付我們太容易了,這樣的推案又能得到多少重視?我到任的第二年(2004),台北方面似也有此感,想試一次投票,看看我案到底有多少支持。程序委員會是合議制,只有在大會裡挑戰它的決定。但如何於大會發動投票,如何使大會必須投票而且要作唱名表決(roll call),美日及友邦態度如何,各種配套措施如何等等,因自己無法入場,只能在旁聽席上靠手機操盤,事事拜託友邦。友邦多是小國,會議桯序及講話分量都不是所長,美日兩國雖然表示願意票投我們,但是對於我們尋求投票都極有保留。那次票投出來,我們雖以133對25懸殊而敗,但收穫也頗多,尤其WHA大會首日議程幾為我們盡佔,聲勢甚至超過中共,包括:一、那時WHO有191個會員國,要一一唱名問投票立場,議事人員要英法文各覆誦一次;中間有些代表有搞錯的,有一下子反應不過來的,結果要作第二次的複點,光投票就花了一小時半,我們又依據一條很少用到的規定,即投票後任何會員國都可以要求發言解釋其投票立場,又發動友邦助言。記得有一友邦除我們的建議稿外,自己又加了很多,一個人就講了20分鐘。歐盟主席國愛爾蘭代表所有歐盟國家也作了一篇極友我的聲明,大意是歐盟雖不贊成我案列入議程,但也極關切台灣人民的衞生權利,盼WHO協助解決。中共自也不容形勢一面倒,臨時也發動它的友邦發言,雖然可見事先無備,語多簡短,但是大家講成一片,整個下午都在討論我案,直到傍晚幹事長酒會將開始才停會,總計支持或對我們有善意表示發言的總時間,幾佔了全程三分之二。二、我25票包括所有當時26個邦交國中的可投票國(有3友邦會費未繳足,喪失投票權),及美國日本兩票,這兩票之讓中共難堪,可以想見。棄權國只有菲律賓及以色列。三、這次投票後,WHO及各大國似均感震動,都不願見來年重演,也開始真正研究如何給我們一些實質參與,包括我們可以派專家參加若干WHO的技術會議,及在來年的國際衛生條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中専列普世條款,就是可以將該條例適用於非會員國如我國等等。二者後來均實現,但其中仍待改善之事也還不少。那次投票人人都知道我們在後主導,而對於中共居然未擋掉也感難以理解。事實上中共於投票開始前也一再表反對,主席當場就要負責議事規則的法律顧問解釋。因為我們將事理法理都弄得很充份,法律顧問當塲裁定非投票不可,但他事後也向我怒言説,我們兩岸將WHA首日議程完全癱瘓。有一位非邦交國衞生部長也直接對我說,他飛了20多小時才到日內瓦,只能停留兩天,原盼多討論衛生議題,沒想到第一天除了"Taiwan,Taiwan,Taiwan"之外,什麼都沒談到。但覺得台灣「不可忽視」的反應更多。這種唱名表決的合法干擾議事自然不是常常能用。2007年我們又試了一次,這次國際對當時政府強推公投頗不認同,結果是148對17,不但美日都不支持,又發生友邦哥斯大黎加跑票,後來才發覺該國當時已經跟中共協議建交,只差尚未宣布。我們參加WHA作觀察員直至馬政府上台、兩岸關係改善後於2009年5月才成功。現在我國衛福部長可以在大會演說,對照當年要以議事杯葛、事事求人與幕後操盤的方式以求寸進,有如天壤之別。當年民進黨政府的努力,也應該加以肯定。但這次新政府的WHA參與,在正式身份與眾多先例的雙重保障下,卻連Taiwan一詞也不敢於講詞中使用,則未免令國人失望與費解。準此以觀,再加上這次對太平島仲裁案的低調反應,對冲之鳥海域爭議諮商的自請延期(而且無法宣布延至何時),我們就其他馬上要面對的國際參與案,包括國際刑警組織、國際民航組織、九月聯合國大會,甚至奧運觀衆席上可否比照4年前倫敦之例使用我國旗加油?以至於平日雙邊關係上,是否已放棄「外交休兵」而可期邦交國數目的成長?我們這個推動「踏實外交」與「最會溝通」的政府,究竟可以給國人什麼樣的願景呢?(作者曾任駐美代表、駐歐盟代表駐英代表、駐日內瓦辦事處處長任內經辦六屆WHA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