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聾啞藝術家林良材藝術品 全案大逆轉經紀人遭起訴

知名聾啞雕塑林良材前年爆料與經紀人楊博文合作首檔回顧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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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卻在撤展前一天人間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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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控告楊涉竊盜、侵占罪。台北地檢署原先調查後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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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有授權楊可全權處理作品的展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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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為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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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不起訴楊。案經高檢署再議發回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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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今改依侵占罪起訴楊博文。林良材提告主張,2016年和楊簽署經紀合約書,約定由楊擔任經濟人,但楊只在隔年5月26日至6月18日期間,在台北BELLAVITA寶麗廣場舉辦「看見聲音_林良材70週年回顧展」,並向他商借47件作品。 豈料,楊在展覽結束後並未將作品還給,反而佯稱展覽期間要延長。但林自行到展覽現場查看,才發現作品已經被楊私自搬離,下落不明,林和親屬多次透過LINE要求楊說明作品去向,並且迅速返還,但楊都置之不理,因此提告楊博文涉侵占罪,並提民事訴訟請求返還藝術品。楊博文否認將林良材的作品占為己有,指稱雙方簽約內容,明定由他負責接洽展售畫作及拍攝作品等事宜,但林在展覽期間態度改變,由於已與多個單位談妥展覽計畫,自己擔心林違約反悔才暫時將作品移走保管,他已對林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主張其具有民事「留置權」。檢方認為,林良材與楊博文所簽訂的合約中,已授權楊博文可處理其作品展售的權利,且明定作品出售後雙方五五分帳,考量此案屬於民事糾紛,認定楊博文不構成竊盜及侵占。案經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檢方傳喚楊到案,他仍然否認有侵占意圖,這些藝術品僅暫時由他保管,但檢方不採信其辯詞,今改依侵占罪起訴。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楊博文在展覽結束後,並沒有占有作品的權利,今年7月間判楊應返還藝術品,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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