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菸品價應內含稅額 並須計入健康捐

二崙鄉廖小姐問:營業人銷售菸品其定價是否需含菸品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額?
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答覆:依營業稅法第14條規定,

網路代銷公司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

網域申請

,應就銷售額,

行銷達人

,依規定稅率計算其銷項稅額;該銷售額依同法第16條規定,

關鍵字廣告

,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同條文第2項規定,

客製化網站

,該貨物如係應徵貨物稅、菸酒稅或菸品健康福利捐之貨物,依規定其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另依同法第32條第2項規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是以,營業人銷售之菸品,其定價應內含菸品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額。,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路行銷顧問
網域申請
社群行銷達人
SEO優化
關鍵字如何操作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網路行銷
行銷達人
漸進式排名
專業社群行銷
虛擬主機租賃
網站租用
關鍵字廣告
主機代管
排名系統
專營FB粉絲團
購物網站租用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粉絲團經營
關鍵字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