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賣處方藥至藥局 應開二聯式發票

永康區張先生問:本公司係藥品製造商,

低周波

,銷售藥品予藥局,

多國語言 翻譯

,究應開立三聯式或二聯式統一發票?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藥商銷售藥品予藥局,

台中安招財斗首

,倘屬醫師處方藥品,

原木家具

,核屬藥局執行調劑業務之進貨,

台北系統櫥櫃

,藥商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倘屬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之藥品、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或其他貨物,

除臭劑

,則應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另外,

景觀設計

,藥商如已依藥事法相關規定區分藥品類別,

台中家具工廠

,並據以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

創業加盟

,事後稽徵機關查獲藥局有違規轉售行為時,得依行政罰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不予處罰藥商,惟藥局如涉及逃漏營業稅,仍應依規定核處,並將通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路行銷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SEO優化
購物網站租用
台中操作排名
主機代管
關鍵字廣告
漸進式排名
網路行銷
台中網頁設計
網站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網路行銷顧問
SEO達人
產品代銷
台中行銷達人
網頁設計
自然排序
專營FB粉絲團
網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