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美濕地風景絕美。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分享 facebook 政策執行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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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說法總是「沒人、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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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只是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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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原因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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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主事者不重視。濕地保育法在二○一五年二月二日「世界濕地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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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年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簽署《台北國際濕地宣言》,承諾濕地法「濕地零損失」與「公共建設應避免衝擊濕地生態」的政策主張。不到三年,中央換黨執政,野鳥學會總幹事林昆海去年騎單車環台盤點政府核定的濕地,不僅面積較七年前少了一萬多公頃,多處濕地還面臨道路與光電場開發、地方反彈而須再評定的危機。好比國際級的曾文溪口濕地是黑面琵鷺重要度冬地點,原有三二一八公頃,最終核定少了兩百多公頃。國家級濕地嘉南埤圳濕地,也從原本一三八三公頃銳減至一九五公頃。高雄市府要在茄萣濕地開路,把濕地一分為三,黑面琵鷺恐易地過冬。一四一七公頃的宜蘭頭城竹安濕地是地方級重要溼地,九成以上是私有農地,地主擔心連農舍都蓋不了而激烈抗爭,內政部乾脆棄守,日前同意宜蘭縣府要求公告解編。猶記得一九九五年那場風起雲湧的搶救五大濕地運動,保育團體大聲疾呼,跨黨派的立委簽署搶救宣言,前後花了廿年才催生了濕地法,如今腳步踉蹌,政府遇壓力就放手,保育團體也多半消音,情何以堪!台灣師法國際經驗,濕地法立法過程兼顧地主權益與生態環境永續,訂定濕地「明智利用」、「濕地零損失」等補償機制,還要求成立濕地保育基金,讓人與環境、生態「幸福共好」,不致淪為口惠實不至的空談。好比要台南七股魚塭畫為濕地,該如何補償黑面琵鷺吃掉虱目魚的損失?要優良農地不開發建築,有哪些補償機制讓農民樂於有機耕作、與鳥獸分享作物?又有什麼作法讓濕地不止是濕地,能適度化身生態旅遊基地,為社區帶來收益?可惜,三年來這些機制陷入空轉,濕地保育基金一塊錢也沒編,對照當年的台北市長陳水扁用一百五十億元買下五十五公頃的關渡平原,讓這片珍貴濕地永久留存,反差強烈。內政部可以「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卸責,但兩年來不作為,卻暴露蔡政府離當年那個重視環保的民進黨越來越遠,甚至為了達成二○二五年的綠能目標,要讓太陽能板鋪滿一些濕地,連日照時數有限的北部埤塘都不放過。無聲的濕地需要即刻救援,但誰來問問:你們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