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靜脈曲張的知名醫師李相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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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3名診所行政助理在網路部落格發表抱怨及不實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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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粗鄙、侮辱性言詞謾罵李相台夫婦及診所王姓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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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相如等人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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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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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3人連帶賠償李相如40萬、李妻、王姓主管各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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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在部落格刊登道歉啟事。
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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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姓、李姓、陳姓3名女子曾任職李相台診所行政助理,周女96年5月至99年3月間,在部落格連續發表16篇文章,周提到「做的要死要活,錢被扣光光,那還做個屁」,另以「死矮子、大蕃薯、愛打小報告的死矮子、患有失憶症的老闆娘」等侮辱性言詞,攻擊李相台夫婦及王姓主管。
李女和陳女分別回應周女部落格文章,李女寫到「直接跟他們對幹吧!老娘幫你連絡兄弟」」,陳女寫說「真的好可連(憐之誤),要聽一個拍馬屁的人指揮」等。
李相台發現員工在網路發表謾罵文章,氣得提告討公道,李相台求償100萬,李妻、王姓主管各求償50萬。
李相台認為,周女等3人一搭一唱,在網路以粗鄙言詞發表不實內容,傷害他名譽及診所形象,提出診所96年至99年間營業額,控3人不實言論造成病患對診所信任度下降,使得97至98年間營業額下滑,周女99年間離職後,營業額才恢復原有水平。
周女認為,文章未指涉特定人,只是抒發工作壓力,未惡意侵害李相台等人名譽;李女和陳女則說,只是同事間回應聊天,表示同情或贊同。
法官認為,周女3人在部落格文章,侵害李相台等人名譽,導致被害人社會評價受貶損,構成侵權行為,造成精神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