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邱姓男子去年和妻子離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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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講好4歲和3歲小姐弟的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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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弟暫時跟著父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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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心照顧姐弟。4月間邱的前妻發現兒女全身髒兮兮,手腳有蚊蟲咬傷痕跡、臉部也常紅腫、一直喊餓,她懷疑前夫虐兒,但前夫一副事不關已態度,她認為兒女未得到妥善照顧,向法院聲請酌定監護權、前夫付扶養費。 法院審理時,邱姓男子表示未曾虐兒,只是太忙沒時間照顧,兒女腳上咬傷是家中紗窗沒錢更換,拒絕前妻把兒女要走,還嗆「憑什麼跟我要扶養費」。社工訪視時,小姐弟「哭著喊要媽媽」,幼兒外祖父說「孫子跟著他,連飯都沒得吃」,指前女婿只顧自己,不負責任,且工作不穩,沒能力養活兒子。法官檢視小姐弟就醫紀錄、身上有傷的照片和外祖父說法,認為幼兒跟著父親確有照顧不周和三餐不繼,裁定監護權歸媽媽,父親每月要付2萬元扶養費。桃園市邱姓男子因照顧子女不周,小姐弟髒兮兮、身上有蚊蟲咬傷,法官裁定監護權歸母親。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