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球撞傷對手 合法護球不起訴

林姓大學生被控在籃球比賽時,

翻譯公司

,用手肘撞擊防守者眼鏡,

製冰機維修

,導致鏡片破裂刮傷對方角膜,

造景

,涉嫌過失傷害罪;台北地檢署認為,

量背架

,林的肢體動作屬於合法護球,

桃園植牙診所

,不構成過失,

3D雷射植牙

,處分不起訴。
薄姓告訴人因左眼眼瞼裂傷合併淚小管裂傷、左眼眼角膜擦傷,

波麗批覆

,視力減退至0.02。
檢方查閱國際籃球比賽規則,籃球比賽中每位球員有權占有對手未占據位置。檢方認為,林姓大學生因防守區域遭侵入,為創造新的區域將球傳出,瞬間不慎觸碰薄臉部,無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薄起身攔阻前,應預期會有身體碰撞傷害之風險。,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專業網頁設計
便宜網站
系統建置
SEO達人
社群行銷達人
關鍵字廣告
關鍵字如何操作
虛擬主機租賃
網路行銷達人
網站租用
產品代銷
粉絲團經營
客製化網頁
網頁設計
SEO優化
購物網站租用
台中行銷達人
台中網頁設計
排名優化
網路行銷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