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黃世銘被依洩密、違反通保法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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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該停職?法務部研究法律規定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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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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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停止檢察總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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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認定他所涉刑事或懲戒情節重大。
法務部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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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所涉洩密、通保法皆是不得上訴三審的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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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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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待法院審理認定;行政疏失部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尚在調查,未做出結論。所以,黃世銘所涉刑事是輕罪,行政疏失是否情節重大,仍在調查中,故無法對黃世銘處以停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