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第三大個人電腦製造商戴爾(Dell)在美國控告明基、日立在內六家光碟機製造商,
網路行銷顧問
,在2004年至2010年間共謀操縱價格。
戴爾向德州奧斯汀聯邦法院遞交的訴狀中指出,
行銷達人
,這些光碟機製造商串通投標、互通價格、銷售和生產方面的機密資訊,
創業加盟
,並協議在美銷售的產品定價。
訴狀中說,
創業加盟
,戴爾因此為光碟機付出較高價格,
粉絲團經營
,將依據美國反托辣斯法,尋求三倍於超收價格的賠償。戴爾指控這些廠商不僅違反反托辣斯法,也違反合約。
除明基和日立外,其他列名被告的還有飛利浦、三星電子、Sony和東芝。
明基母公司佳世達14日回覆彭博新聞說,尚未收到此案的資訊。但佳世達強調,「明基/佳士達並未與其他光碟機製造商參與討論並協議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