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欲開發內湖影視音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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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台北市議會拍板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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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附上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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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權利金不可低於1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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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基地目前仍是停車場。圖/北市文化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台北市議會昨日審查通過市政府開發內湖影視音園區,
系統建置
,但提出3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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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求權利金底價不得低於1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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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回饋地方優先雇用至少2%港湖區居民,第三則是投標人資格明確排除大陸地區人民團體、機構或投資公司。文化局表示,此案接下來還要進入議會大會宣讀,三讀通過後再報行政院核定。台北市政府105年起提案推動內湖影視音園區,計畫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分別將兩塊地公開招商,提供地上權50年,設定影視音產業50%至70%。兩塊基地共1萬4567平方公尺,市府103年底依照「促參法」辦理BOT經審查未選出最優申請人,105年6月14日改為設定地上權函送議會一讀通過。 此案昨日第三度進入議會審查,文化局委託台灣顧問公司做財務可行性分析,此案潛在投資人包括壽險業者、影視音業者與不動產業者,以投資報酬率4.5%為例,設定權利金為9億元,但議員普遍認為9億太少,提高權利金至17億元,經協調後此案權利金最低14億元,拍板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