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姓男子2年前購買一輛BMW中古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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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無法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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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臉書社團大罵林姓業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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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員林男認為呂男言論已構成毀損他的社會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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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令他感到恐懼害怕而控告對方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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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附帶民事求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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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登報道歉。新竹地院民庭法官認為,呂男在FB發表公開言論,確實令人不堪、屈辱感受,貶低人格尊嚴,已損及林男的人格評價,審酌雙方社經地位及收入,判呂男應賠3萬元,免登報道歉。呂男2017年3月間花120萬向1家二手中商買了1台BMW,因無法過戶,導致發生買賣糾紛,呂在FB及爆料公社大罵車商業務員「BMW訂金你是一定要還我辣!!還多包1個紅包公開跟我道歉!以前有一個偷我媽LV皮夾。我說要把他10隻手指剁下來丟到馬桶沖掉,他隔天包1個6萬6的紅包給我,全新竹都知道……給我捕到你就拿藍波刀把你XX割下來。塞到你嘴巴裡」、「台北中和垃圾二手車行!店長林XX莊孝維就對了!」。 呂男向民事法官表示,他付3萬訂金給車商買車,但對方卻無法過戶,要求買其他車,他不願意,要求退訂3萬元,讓他台北、新竹2地跑,對方都避不見面,還說不能退訂,只能買其他車,才覺得被騙在FB罵他,只是想要回訂金而已,要求駁回請求。民庭法官認為,呂男在網路上發表公開言論,依社會通念是足以使人心生畏怖,確實有令人不堪、屈辱感受,及貶低人格尊嚴,已損及林男社會上人格評價,認為林男主張有理;但審酌雙方社經地位及收入,判呂男應賠3萬元,免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