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罪不舉」未帶駕照免罰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嬰兒涼蓆

,未來汽車、機車車主若未隨身攜帶行照、駕照,

專業影印店

,不必受罰。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及25條規定,

高中英文

,未帶行照、駕照者,

醫療氣墊床

,將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桃園打掃

,若沒有發生交通事故,

呼吸器

,未攜帶行、駕照,

牛樟芝固態培養

,屬微罪不舉項目,

電腦打卡系統

,警方開出勸導單即可。但若交通事故發生時,

專業錄影

,汽機車車主未帶行照、駕照,依法可處300到600元罰鍰。
今天也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案,未來大客車將比照計程車,若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將處罰乘客而非駕駛人。,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域申請
購物網站租用
關鍵字如何操作
排名系統
關鍵字廣告
專業社群行銷
產品代銷
系統建置
網路行銷達人
台中行銷達人
網路行銷顧問
行銷達人
網站租用
專業網頁設計
排名優化
SEO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關鍵字優化
台中關鍵字優化
漸進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