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開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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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傳會(NCC)有一個重要法案就是推動有線電視收視戶的分組付費辦法。該案關係台灣文創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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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全力支持。分組付費是解除現行有線電視基本頻道六百元的上限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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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更彈性的付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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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此刺激系統業者間和頻道商間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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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來產生文創產業發展空間。最後也能讓消費者有更多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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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消費者在有基本台的契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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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附加套餐,以增進消費者福利。過去,有線電視的收費標準有六百元上限,訂戶可以說是吃到飽。表面上好像保護了消費者,但市場缺乏競爭,消費者只能接受系統業者單一價格與服務。對業者而言,提供的產品不會影響收入,就不必努力去做。於是節目不用推陳出新,品質每下愈況,台灣自製節目的競爭力就逐漸喪失。其結果就是系統業者不滿意,頻道商不滿意,節目品質不佳,消費者也不滿意。究其原因,有線電視雖號稱有一百多個基本頻道,但實際上只有六十個頻道商是付費頻道,其餘的購物台與七十六頻道以後宗教、財經等冷門頻道,都是免費;甚至是頻道商倒貼才能上架的。而且頻道上架,就很難下架,沒有淘汰機制,就會演變成「劣幣驅逐良幣」。好節目就沒有誘因製作。仔細地算了有些系統業者的成本。六十個付費頻道,每個月分到授權金不到消費者付費的一半,另外除了必要的租金與人事,剩下很多是關係人交易,但這都隱藏分散在購買節目的成本、融資成本,甚至設備更新之中。因此表面上業者也都不賺錢。不賺錢,就談不上節目的自製,更不用奢望高水準的文創節目出現。未來有消費者擔心解除基本頻道收費六百元上限後會增加負擔。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應要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要看好的節目,就要有更多的付出。如此頻道商、系統台有好的收入,也更願意尋找好的節目,也才有更多的好節目會誕生。另外,其實在開放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可以跨區經營後,市場上已經出現許多競爭及優惠方案,如果不想多付錢嘗鮮的人,應該負擔也不會加重。期望分組付費這會期能通過,藉此改善台灣的收視文化及文創機會,創造多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