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議員洪有仁凌晨裁定羈押禁見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買東西RSSApp粉絲團我的新聞udn family搜尋美國大選時尚汽車NBA台灣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全部願景新聞財經時尚汽車NBA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元氣話題讀書吧讀小說知識庫電子報基金房地產影音售票網外貿網買東西有設計有行旅捷客聯文聯經世界日報App 即時熱門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時尚汽車購物 重案追緝 意外現場 利字當頭 法律前線 冷暖人間 社會萬象 網搜熱話題 udn / 社會 / 法律前線相關新聞搜索前洩密股市作手 調查官收押遠雄告侮辱 林洲民:片面擷取內容遏阻違法日租套房 北市祭斷水電一字之差 佳格「御茶釀」商標判侵權老爸常家暴 法院判姊妹免扶養涉多起案件遭通緝 嘉市議員洪有仁「投案」嘉市議員洪有仁凌晨裁定羈押禁見分享分享分享留言列印A-A+2016-10-22 07:54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WhatsApp 嘉市議員洪有仁。圖/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嘉義市議員洪有仁遭指控涉開酒店剝削泰國變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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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助理費及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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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周二(18日)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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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天上午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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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深夜複訊後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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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方法院凌晨3時裁定准予羈押禁見。檢方指出,洪有仁涉人口販運罪、貪汙治罪條例及賭博罪,洪雖然大聲喊冤否認一切罪刑,不過承辦檢察官江金星複訊完,認為他所犯為重罪,有逃亡事實,並有事實足以認定滅證、勾串證人及再犯相同罪嫌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