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 男子騎車肇事逃逸又犯搶案

高雄市莊姓男子被控於去年3月無照騎機車在岡山區撞傷女機車騎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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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飛車行搶兩名婦女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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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法官重判;橋頭地院依莊觸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及搶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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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易科罰金;莊違反無駕駛執照過失致人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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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說,莊姓男子(34歲)去年3月24日上午10點多,騎乘機車沿岡山區國軒路西往東方向行駛,莊為超越前方機車,時速60餘公里自右側超越,左側手把擦撞女騎士右側手把,人車倒地,女騎士左手橈骨、右手橈骨骨折、顏面部鈍挫傷併腦震盪,四肢多處擦傷後,莊加速逃逸。莊於同一天上午11點5分,騎機車行經高雄市區,見印尼籍女子騎乘自行車在前,徒手搶奪自行車車籃內側背包,背包內印尼幣5萬元、新台幣2萬元、手機1支、價值共計2萬7千元後,得手後將2萬元取出花用。莊又於3月29日晚間9點多,騎機車行經高雄市區,見女被害人騎自行車路過,徒手搶奪車籃內手提包,將現金2850元取出花用,其餘物品丟棄彌陀區排水滿。被害人因拉扯重心不穩倒地,右胸挫傷、右膝及右上臂擦傷。被害女騎士認為,損失財物是一回事,她覺得莊的行為很危險,請求法官重判。莊姓男子被控無照騎機車撞傷女機車騎士後,肇事逃逸,又飛車行搶兩名婦女現金,橋頭地院依莊觸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及搶奪罪,應執行徒刑3年,不得易科罰金;莊違反無駕駛執照過失致人傷害罪,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圖為橋頭地院外觀。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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