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開庭「我只監督不周」建商道歉不認罪

維冠大樓受災戶昨在法院門口綁布條抗議。 記者曹馥年/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在二○六南台大震中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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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一一五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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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建商林明輝等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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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昨首度開庭;首次面對受災戶的林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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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庭三鞠躬表示對不起一一五條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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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與其他四名被告統統「不認罪」。昨有廿多名受災戶與家屬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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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圍欄懸掛「五年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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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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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話要說」白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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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只能判五年,實在太短。聽到林明輝道歉,受災戶面露哀戚,甚至別過頭。維冠主委劉怡辰流淚說,不知道這是「遇到事情了的對不起?還是發自真心的對不起?」維冠傷者李宗典的姊姊李肅椊說,這是遲來的道歉,希望法官查明真相,別讓應負責的人卸責,應用刑責更重的過失殺人罪偵辦。林明輝沒請律師,他向法官表示自己財產都被查扣,手上沒錢,已請法扶協助請律師。林明輝不斷強調「會負起應負責任」,但又說自己只是公司負責人,委託結構技師、設計部主管等專業人員設計,也經政府核准興建,他怎知道出錯?「我只是監督不周」。法官提出鋼筋偷工減料、未按圖施工,他也說是專責單位的事,最後僅坦承向大信公司借牌。土木技師鄭東旭則說,他當時只是公司員工,沒有簽證責任,且維冠後來有變更設計,用變更設計後的圖興建維冠大樓,樓塌與他無關。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說,他應徵繪圖員,林明輝卻為他冠上設計部經理,他只是把林明輝給他的圖交給繪圖員去畫,沒分紅也沒入股。建築師鄭進貴說,他沒向林明輝收錢,且整個建案是另名建築師張魁寶借牌給林明輝,他沒涉入。張魁寶說,他以每年九十萬代價借牌給林明輝,不知林蓋什麼大樓,文件簽名不像他筆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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