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腳鄉邱小姐問: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
電動堆高機
,出售時是否需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又過戶給客戶後,
肉毒桿菌
,客戶再出售時是否應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南區國稅局太保分局答覆: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7款規定,
媽祖文教
,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者,
幹細胞因子
,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分離機
,故不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又過戶給客戶後,
金門高粱紀念酒
,客戶持有期間超過2年才出售,
彩色夾鏈袋
,不用繳納;如果出售時(以訂約日為準),
手工皂
,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除非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該處自住房地,並辦竣戶籍登記,且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否則仍須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