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某高工專任跆拳道張姓教練2、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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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教體育班學生練跆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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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學生到他住處、或車內、按摩池、汽車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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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名學生遭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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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昨依強制猥罪將他判刑3年10月。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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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教練(52歲)從102年8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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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學生「阿忠」到他住處及游泳按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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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摸被害人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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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叫學生也摸他;另駕車載學生「阿孝」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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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車內猥褻被害人,還硬帶他到新北的汽車旅館猥褻。103年初,張姓教練又帶學生「阿仁」到他住處,或趁外出比賽投宿趁機猥褻,被害人母親獲知氣得提告。張男否認,辯稱從未撫摸學生下體,可能不小心碰觸學生身體或其他部位。但被害人證稱,張教練都趁帶大家外出比賽,住汽車旅館時趁機猥褻,摸學生下體,並強制打手槍至射精。被害人被侵害後心裡不爽且覺得噁心,但礙於對方是教練,不敢強烈反抗。法官查出,本案因被害學生告訴同學,同學轉知母親後才報警,並非被害人設詞誣陷;張男身為學生教練,應教導並保護學生,但為逞一己性慾滿足,罔顧師道,影響學生身心健全發展,犯後又無悔意,予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