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間知名大型醫院2名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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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複製、貼上」前班護理師的「護理紀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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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未正確填寫工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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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昨天將兩人依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提起公訴。
這件案子的起因是劉姓病童99年7月9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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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高燒不退及嘔吐住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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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抽血檢驗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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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病童罹患敗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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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晚上送進加護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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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7月15日下午因急性腎衰竭、敗血症不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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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認為醫護人員有疏失,控告2名醫師及7名護理師涉嫌業務過失致死。
高雄地檢署調查,李姓及陳姓醫師在病童住院後,都有實施合適的治療,7名護理師對病童的各項醫療處置,也符合醫療常規,因現代醫學有極限,仍有無法到達的領域,病童不幸死亡,確實遺憾,但不能因此認定醫師、護理師有過失,因此裁定不起訴處分。
不過檢察官發現,柯姓護理師(女,41歲)和謝姓護理師(女,45 歲)的「護理紀錄」內容,有「複製、貼上」前班護理師所寫內容情形,檢察官認為,護理紀錄是護理師的業務文書,應該要據實填寫,不可以漫不經心。
檢察官指出,柯姓護理師7月12日在電腦上填寫的護理紀錄,有「呼吸次數約45—70次」、「依醫囑氧氣鼻導管5L/min」等內容,但病童前一天下午就已插管,與實情不符,顯然是「複製」前班護理師所寫的內容,在自己護理紀錄「貼上」,謝姓護理師也有不實記載。
檢察官說,柯姓及謝姓護理師未據實填寫護理紀錄,雖不構成病童死亡的醫療疏失,但已涉及刑法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因此將2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