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董事長施崇棠帶領團隊前往日本涉谷盛大發表全系列Windows 8產品。持續「追尋無與倫比」品牌精神,
,華碩集結想像力、創造力,
,推出搶眼高科技新品,
,引領日本Windows 8觸控風潮。
華碩近期日本銷售成績亮眼,
,ZENBOOK以極致效能、優雅外型,
,成功奪下日本市場Ultrabook第一品牌。2012年Nexus 7開賣更是氣勢高漲,
,讓華碩平板在日本拿下37.1%的Android平板市佔,
,衝上銷量第一名。日本市場的輝煌戰績,不僅肯定華碩前進國際市場的實力,無與倫比精神發酵更為華碩帶來高漲氣勢。,
昨天凌晨1點美濃地區空氣中飄散濃厚惡心異味,
,高雄市環保局聯合旗山分局廣興派出所、環保警察第三中隊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
,前往興隆里山區稽查,
,當場查獲3人正非法燃燒大量廢棄物。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
,當地居民聞到濃厚惡心異味後,
,懷疑在山區有人非法燃燒有害廢棄物,
,並向環保局和警方通報。
環保局環境稽查科科長楊漢宗表示,
,現場除有電路板燃燒痕跡外,
,並發現至少12包大型太空包電路板等電子零件、1包內含防塵衣及塑膠手套的太空包等事業廢棄物,現場異味瀰漫,空氣汙染行為嚴重。
美濃區廣興派出所員警立即請人員撲滅火勢,違法行為全程錄影存證,並扣留3名戴姓、邱姓、潘姓男子。
環保局指出,對於無空氣汙染防制設備而燃燒易生特殊有害健康的物質,涉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48條,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行為人在現場任意棄置及未經許可從事廢棄物清除貯存、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一併移送法辦。
環保局局長陳金德呼籲事業單位,產生的事業廢棄物應委託合法清理,不要蓄意燃燒廢棄物造成環境汙染。
民眾如果發現違法情事,可以立即向環保局報案中心提供線索,免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也可向市府萬事通專線1999通報。,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因涉嫌行賄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
,今天凌晨遭到裁定羈押禁見,
,律師團當庭抗告,
,下午再將抗告聲明理由書狀遞交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三位法官閱卷後,
,晚間9時許開始評議,
,迄今已逾2小時,
,但結果尚未出爐。
趙藤雄委任律師周燦雄指出,
,庭訊時均已清楚陳述事實,並無羈押必要,裁定收押對整個集團、甚至是社會經濟都將造成巨大的影響;不論基於案情偵辦或公益理由,都不應該收押,並非為了被告個人。,
如果整起洩密案的調查結果證明:張顯耀確實長期透過一位中間人,
,將特定情資交付給對岸涉台事務部門官員;那麼,
,王郁琦將張顯耀調職、調查,
,是否恰當?
若張確已涉及洩密,
,將他阻斷於內部高敏感業務核心之外,
,以防止機密繼續外洩,
,當然恰當。
那麼,
,究竟哪個環節出了錯,讓事情成了如今模樣?
或許王郁琦不該告訴張已涉洩密,讓他多了警覺,並可以部署反撲的舉動。或許只要告訴他,長官認為他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將有新人取代其職務,希望他在此刻光榮離退即可。
如此,讓張未有太高戒心,再悄悄啟動調查。張可能仍被安排去當某國企董事長,但卻以為他是安全下莊,自不會有反撲動作。
此外,張顯耀稱是「被辭職」時,馬政府應按捺不表,就承認張是「被辭職」,但對社會說是馬英九總統對兩岸關係下一階段發展,另有籌謀,於是請張去職即可,不必扯出「工作上的疑點」,讓社會直覺箇中另有隱情,政府得給個說法。
最糟糕的是,當張展開反撲,調查局不該在全案仍然混沌時,擅自向媒體說成是「共諜」案。這是處理過程中最大的失誤,它同時造成兩個信心的瓦解,一是包括反對陣營在內的整體台灣社會對兩岸談判的信心的瓦解,另一則是北京當局對馬政府關於兩岸議題政治能力的信心的瓦解。
馬政府後見苗頭不對,立即滅火回收,但為時已晚。,
路透報導,
,義大利文的天主教耶穌會刊物「天主教文明」3日刊出教宗方濟各在去年11月的一段談話,
,當時方濟各說,
,想成為天主教神職人員而研讀神學的人,
,應該受到適當的訓練,
,否則教會可能「製造出較關心自己的事業發展而較不關心服務人群的小怪獸」。
方濟各還說,
,神職人員應離開舒適區,
,與社會邊緣人共處,
,否則可能成為「抽象的思想家」。,
一部「後宮甄嬛傳」讓清宮劇在今年達到巔峰,
,不過2013年,
,大陸將讓氾濫的清宮戲逐漸退出主戰場,
,取而代之的將是翻拍的歷史劇,
,包括「楚漢傳奇」、「隋唐英雄」登場,
,古裝武俠劇「笑傲江湖」及「新天龍八部」、「步步驚心2」都有望在明年播出。
明年將是歷史大片年,
,光是隋唐這個題材時段,
,就有「隋唐英雄」、「隋唐演義」先後上映,而劉邦和項羽的故事更成「寵兒」,「楚漢傳奇」、「楚漢爭雄」、「王的女人」、「呂后傳」、「呂氏為王」等多部歷史電視劇,都會輪番上映。
隋唐、楚漢這兩個歷史年代為何成了影視劇製作者爭先拍攝的香餑餑?大陸劇評人李星文表示,楚漢和隋唐時期,歷史記載少,掌握起來更加自由。
2013年也是金庸題材的重拍劇,于正的「笑傲江湖」和鍾漢良主演的「新天龍八部」都熱鬧開拍,由於過去陳玉蓮演的王語嫣印象深刻,這次華策找來來張檬飾演的王語嫣,就被人吐槽土如村姑。,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
,將市值近七億五千萬元聯電股票信託,
,由兩名子女作為股票孳息受益人,
,但國稅局認為宣明智藉信託逃避贈與稅,
,要求補繳近二千萬元稅款。宣明智不服,
,提出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宣明智敗訴,
,仍須補稅。
宣明智二○○八年將五千八百多萬股聯電股票信託給王姓女子,
,並訂契約由宣明智兩名子女作為股票孳息受益人,他則依信託關係申報贈與稅。但國稅局調查認為,宣明智獲悉該年度聯電股票將獲配高額盈餘,藉信託方式贈與子女而逃稅。
國稅局指出,依實質課稅原則,宣明智贈與子女的聯電股票及現金股利為七千三百多萬元,應納贈與稅二千七百廿萬多元,扣除宣明智以信託方式申報的贈與稅七百多萬元,必須補繳近二千萬元。
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聯電股票所產生的股利,並非因受託人的管理及處分而發生,而是在信託契約成立前,即已附隨於聯電股票;認定本案並非信託而是贈與,宣明智依法須課贈與稅。,
民進黨團擬提案,
,在農曆春節全面暫停國道計程收費。對此,
,國民黨立委李鴻鈞今表示,
,當初主張eTag上路前夕應免費一周,
,完整測試系統偵測敏感度、失誤率等狀況,
,待確定系統穩定後再正式啟用,
,結果最後僅開放三天免費通行。
他認為,
,此次若趁過年期間完成測試,
,不失為一個好時機;同黨立委楊麗環也主張免費或半價通行,
,「最起碼讓民眾舒服,先平息民怨。」
李鴻鈞指出,若春節期間全面開放免費通行,可能造成尖峰時段交通更加壅塞,反而造成負面影響,建議高公局應分析可能狀況並向立院報告,「拿出證據說服民眾」。
他表示,下周會在黨團大會中提出看法,若不會導致壅塞,則應朝免費方向研議,但他也說會尊重黨團決議。楊麗環則說,若「真的很塞民眾也不會開上去(國道)」,認為不會造成影響。,
已成為台灣都市更新指標個案的文林苑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午針對不同意戶士林王家指控的強制拆除違法,
,要求回復原狀的請求,
,判決王家敗訴,
,至於敗訴的理由為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午並未對外提供;由於全案仍可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待終審判決後,
,文林苑的爭議方可畫下句點。
【中央社/台北12日電】
文林苑案不同意戶王家提起「撤銷拆除處分」的行政訴訟,行政法院今天認定北巿府依都更條例所為處分,未違法,判王家敗訴。
文林苑都更案,台北市政府在去年3月28日執行不同意戶王家的拆遷。在社運團體聲援下,王家在自家土地上搭建組合屋並提起「撤銷拆除處分」的行政訴訟,請求北市府撤銷原處分、原地重建房屋,並確認原處分違法。
王家為護家打的首件訴訟敗訴定讞後,大法官今年4月為文林苑等4個個案做出第709號解釋,認為「都市更新條例」中,屋主、地主1/10同意的門檻過低,未確實保障人民權益,已經違憲,應在1年內檢討修正。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這次訴訟期間,兩造曾合意停止訟訴,進行6次協商,其中北巿再組「文林苑都更案協商小組」進行協商,但王家僅願接受協商小組建議案中,可行性低的方案(將王家房屋劃出本件都巿更新範圍),導致協商無結果。
法院表示,法官審酌大法官第709號解釋並查考都更條例第36條立法理由後,認為本件並未違憲,無停止訴訟聲請司法解釋必要,且未侵害王家的財產權、居住遷徙權等,也沒有違反兩公約及其一般性解釋意見的意旨。
法院指出,北巿府依據都更條例第36條規定,對「是否拆除」沒有裁量權,僅對「如何拆除」、「何時拆除」有裁量權,且原處分屬地方自治事項,因此王家指稱北巿府不尊重內政部營建署「建議」,原處分違法等語,法官未採信。
法官認定,本件北巿府依據都更條例第36條、注意事項、補充規定所為原處分,並未違法,王家之訴為無理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王家敗訴。全案可上訴。,
監察院中午通過在2012年總統大選被視為選情關鍵的「宇昌案」調查報告,
,以行政院未能善盡宇昌案監督與管理之責,
,糾正行政院與經建會,
,並以時任經建會主委何美玥遺失宇昌案關鍵極機密文件為由,
,依妨害秘密等法令,
,移送法務部調查。調查監委指出,
,宇昌案是由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副院長蔡英文與何美玥核定並推動,
,但後來全案所推動的項目,卻遠遠超出核定的範圍。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中午通過國發基金投資宇昌公司案調查報告,調查指出,國發基金未經行政院專案核准即投資宇昌公司,且投資範疇改變亦未陳報首長,行政院及經建會未能善盡監督及管理之責,均有未當。
報告說,時任經建會主委何美玥96年3月21日簽辦宇昌案公文時,即已知與Genentech洽商條件與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96年2月15日核定的授權談判條件相差甚鉅,仍僅呈給副院長蔡英文;而蔡英文明知該簽文內容無論合作條件、投資金額均與前簽內容相去甚遠,仍逕予核准,且不再簽文續呈蘇貞昌。
報告稱,依蘇貞昌於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所證「以前我沒看過這個公文。同意派一個代表去談判,談判後當然要給派的人知道結果,但是這個公文就是沒有送到我這邊。」蔡英文顯違反蘇前院長貞昌原簽之指示,其違背職務的情狀,亦甚顯著;另何美玥竟冒用96年2月9日簽為宇昌案申請國發基金投資「專案核准」的憑據,並為後續撥款作業,實有違失。
報告說,蘇貞昌當時是有條件同意國發基金投資,以「進行anti-CD4之第三期臨床實驗(PhaseⅢ Clinic Trial)…」,但監察院101年12月11日詢據中裕新藥公司(即宇昌公司已更名,惟英文名稱仍為TaiMed)執行長表示TMB-355(按:即TNX-355)迄今仍係進行phaseⅡb ,尚未進入phaseⅢ。宇昌案違反核可標的,政府對其監控機制形同虛設,國發基金歷年所派董監及相關人員均有違失。
報告稱,南華案於生技會議期間即已進行,該案與何大一所提案件相仿,行政院蔡前副院長英文及何前政務委員美玥參與該等會議,除知悉該等情事外,亦應知悉phase I、Ⅱ及Ⅲ所代表的意義及TNX-355原為Tanox公司所有,惟因該院蘇前院長貞昌支持南華案,何前政務委員美玥96年2月9日簽給蘇前院長貞昌「同意由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代表行政院與Genentech公司洽談合作事宜」時未具體提出TNX-355,蔡前副院長亦未表示意見,均有不當。開發基金簽派南華案實地審查專家之過程,容有疑義,選派人選非設廠專家,且所派專家未能全程參與實地審查,均有未當。
綠痛批監院「圍魏救趙」
【記者林敬殷/台北報導】
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上午未對此做出回應,蔡英文幕僚表示,等完整的調查報告出來後再說,現在不便表示任何意見。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上午痛批監院「圍魏救趙」,充當馬政府打手,監院此時調查宇昌案,動機和時機都不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