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依違反食品衛生法裁罰大統長基食品公司3040萬元,
,23日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免擔保假扣押大統2860萬元財產,
,今天被駁回。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指出,
,縣府已依行政法裁罰,
,罰款方式相當清楚,
,實無必要再聲請免擔保假扣押。縣政府私下了解,聲請假扣押要有相對等的擔保品,可能免擔保才被駁回;縣政府將研議保住罰鍰,以免罰款落空,毫無懲罰效果。,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