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戲越界…律師:對方拒絕就應停手

同學間嬉戲、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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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程度會逾越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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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相關法律責任?律師周武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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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對方表明拒絕就該立即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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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會被視為惡意侵害他人權利。
周武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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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學童間彼此互摸生殖器的嬉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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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雙方都認知是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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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會有侵害人格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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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張童先教唆其他同學抓住被害學童四肢,再強摸對方下體,顯然就存有「惡意」,法官判賠相當合理。
周武榮建議,教師應教導學童懂得彼此尊重,同學間嬉戲時要清楚表達自己意思,如果不喜歡對方的行為,一定要明確拒絕,讓對方停止,如果已表明拒絕,對方仍不停手,法律上就可視為故意侵害他人權利,可提告求償。
高雄市警局少年隊副隊長陳譽仁說,同學間的嬉鬧如果未適可而止,長期下來在不知不覺間,可能會演變成霸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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